很多公司發展到一定規模後,都可能需要買車作不同用途,例如接待客人、運送貨物等。究竟以個人名義買車同公司名義買車有什麼不同呢?
如果以公司名義買錢,車價是可以折舊 (depreciation allowance) 形式扣稅。 例子: 以價值20萬港紙汽車為例,首次登記稅稅率為115%,即23萬港紙 ,而首年享有「初期免稅額」,可獲得買入價60%作為扣稅支出, 剩餘價值每年更可以有30%的折舊扣稅
假設以40萬港紙購買一手私家車,而公司本身利潤低過200萬
I)首年寬減的利得稅如下:
首年扣減 初期免稅額 (initial allowance):$400,000 x 60% = $240,000
首年剩餘折舊免稅額 (annual allowance):$160,000 x 30% = $48,000
首年合共利得稅可節省: ($240,000+$48,000) x 8.25% 利得稅率 = $23,760
II)汽車相關支出亦可扣稅 如以公司名義持有私家車,所有汽車開支都可被視為公司開支並作扣稅,包括油費、停車場費、牌費、保險費、保養費和隧道費等。
假設公司汽車開支為每月$11,000,亦可申請減免利得稅:
如公司利潤200萬內:$11,000 x 12月 x 8.25% = $10,890
雖然以公司名義買車有很多好處,但亦要考慮潛在風險。 萬一公司經營不善出現了虧損或者是其他情況,而這部車是屬於公司的財產,所以會作爲還債抵押財物之一。老闆很有可能會失去這款車的所有權和使用權。相反,以個人名義買車,辦理相關手續都會相對簡單,不需要公司發出相應的證明文件。因此, 大家做決定前最好和專業會計人士討論,以平衡利益和潛在風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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